保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举办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添加时间: 2020-06-28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三创四建”活动开展,激活创新创业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保定国家高新区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通过举办大赛,增强保定高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储备一批优质创新创业资源,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和项目,更好的培育新兴产业,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二、大赛组织

本次大赛由高新区管委会主办,区科技服务局、招商服务局、经济发展局、科技创新超市、创业学院、孵化器联盟共同承办。

承办单位共同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科技局。

三、大赛报名方式

本次大赛通过线上报名方式征集项目。

报名入口:登录“保定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超市”网站,点击“保定国家高新区第三届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和提供有关信息。(见附件1)

四、时间及赛程安排

大赛分为报名、评审、决赛及颁奖三个阶段。

报名阶段:(2020年7月1日—8月15日)

项目可自行登录平台报名,也可由创新超市、创业学院、区内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并组织报名,由推荐单位组织报名的项目,需要推荐单位将项目资料统一进行汇总,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大赛组委会。

评审阶段(2020年8月15日—9月15日)

大赛组委会按程序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项目评审,根据参赛项目数量及评审情况确定进入决赛的项目名单。大赛组委会对项目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决赛及颁奖阶段(2020年9月15日-9月30日)

决赛视情况采取线上或现场路演及答辩的形式,按照评委评分评审出大赛的各奖项,视情况举行颁奖典礼。

五、参赛范围和条件

参赛范围:本次大赛面向全国科技创新企业。行业涵盖电子信息、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智能制造、新材料、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大健康、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参赛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依托法人实体,经法人实体同意参赛,且无知识产权以及其它纠纷;

2、项目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有一定的研发投入,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依托的法人实体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社会信誉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

3、参赛项目需明确申报的产业领域;

4、已经参加高新区前两届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不再参加本届大赛;

5、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入驻高新区的企业,可以参加本届大赛。

六、奖项设置

1、大赛奖项

大赛设一等奖3名,奖励资金30万元;二等奖5名,奖励资金20万元;三等奖10名,奖励资金10万元。其它进入决赛的项目均获入围奖,奖励资金2万元。

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用以奖励在大赛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项目组织单位。

2、入区奖励

按照保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高区[2020]12号)文件有关精神,进入大赛决赛的项目,按要求入驻高新区孵化器的,可享受20元/平方米*月的房屋租金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米,补贴期限为12个月。

经评审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按要求落户保定高新区的,可分别获得30万元—10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贴。启动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前期开办费用。

所有进入决赛的项目落户高新区后,将作为高新区种子科技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优先获得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科技担保基金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后优先申报科技项目、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七、参赛须知

1、参赛项目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或集体原创,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涉及的纠纷由参赛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其奖项、证书等。

2、参赛和评审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附件:1、项目申报表

2、项目申报汇总表(组织单位填写)

 

 

保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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