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开展保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质量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 2023-08-09

质量强区各成员单位辖区内企业: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激励引导全区各行各业导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根据高新区管委会《保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质量奖评选实施意见(试行)》(高区〔2021〕105号)规定,经管委会批准,2022年度高新区质量奖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原则、标准

一)申报范围:在高新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满3年,实施卓越绩效管理,从事合法产品生产、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的单位(以下简称组织);在高新区内从事质量工作的自然人,包括在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团体、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等从事质量管理、质量科研、质量宣传等方面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个人)。

鼓励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等新兴产业组织和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申报参评。获得工匠年度人物荣誉的个人,可优先考虑推荐。

二)评价原则:同一集团的两个组织(含复评)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区政府质量奖组织奖和上级相应奖项;同一组织的单位和个人,不能同时申报本年度本区和上级相应的政府质量奖组织奖和个人奖。申报工作遵循公开、自愿与推荐相结合原则;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评审标准:按照GB/T19580-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Z19579-2012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河北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冀质评委〔2016〕1号)执行。

二、申报条件

申报组织和个人应符合《保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质量奖评选实施意见(试行)和《河北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中明确的申报条件,重点具有以下方面突出特点:

(一)组织奖

1.质量提升方面。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积极导入先进的质量发展理念和方法,建立了以质量为先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价值观,质量管理模式和方法具有独特性、先进性和可推广、可复制性,质量管理水平在所属领域或行业内领先。

2.创新发展方面。将创新作为提升质量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造方式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成效,创新成果在行业内较有影响。

3.品牌影响方面。重视品牌建设,依靠提升质量来提高社会信誉和社会影响,在本领域或同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质量满意度高,诚信和信用记录良好。

4.组织效益方面。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核心经济指标居于本区前列,在引领行业进步、带动区域发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质量信誉方面。产品(工程)在近3年各级质量监督抽查和出口商品检验中全部合格,近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及环境责任事故。

(二)个人奖

申报个人应政治立场坚定,立足本职岗位刻苦钻研,在单位负责或从事质量管理工作3年以上,具有爱岗敬业、精益求精、无私奉献的主人翁意识,有突出明显的质量工作创新点,为提高我区行业及地方质量水平作出突出贡献,无不良个人信用和违法、违规记录。

1.一线工作人员应长期从事一线工作,具有认真严谨、一丝不苟、持续改进、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中敢于创新,注重传帮带,为所在领域质量水平的提升、工艺技能的改进、普遍性和基础性质量难题的解决作出突出贡献。

2.质量管理人员应长期从事质量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质量管理实践经验,在实践中实现质量管理方法、制度、模式创新,并为所在组织提升质量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3.质量管理领域专家学者应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理论水平,在建设质量强提高供给质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理论和学术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研究成果在国内具有较大影响。

申报渠道

根据自愿的原则,凡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可按要求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2)报送至推荐单位。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均可为推荐单位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为推荐单位时,应到高新区市场监管分局报备。

四、申报方式时间

(一)电子材料。邮箱 bdgxqzjfj@126.com 联系人:刘烨 梁颖丽 电话:3327715

(二)纸质材料。纸质申报材料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申报表、组织简介和证实性材料合成一册,自我评价报告另编成册。

三)申报时间8月7日81 7日)。逾期未提交者将不列入参评范围二是被推荐单位按规定时间、按要求申报材料完成审核,同时将纸质材料及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复印件,报送至高新区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未提交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不列入参评范围

六、有关要求

(一)推荐单位要高度负责,对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要严格审查把关,好中选优、选精,书面征求同级生态环境税务、应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综合汇总后提出推荐意见。严格按照工作纪律要求,确保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有效期已满5年的获奖组织和个人,根据自愿的原则,可重新申报(复评),申报条件、标准和程序与本年度评审要求一致。推荐单位复评组织或个人要严格把关,凡获奖在持续改进创新先进经验交流经济社会)效益、履行社会责任、不断追求卓越等实施质量提升方面,担当意识不到位发挥作用不明显、取得成效不突出的不予推荐。

(三)各申组织应如实填写咨询或辅导单位、有关专家、辅导老师信息,严格执行评审、回避的纪律要求,如发现未如实填写,取消本年度参评资格

七、联系方式

人:高新区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

刘烨、梁颖丽 0312-3327715

箱:bdgxqzjfj@126.com

附件:1.高新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组织奖)

2.高新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个人奖)

3.高新区政府质量奖申报名单汇总表

 

 

                 高新区质量强区战略领导小组

(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代章)

20230807

附件:附件1.2.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