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保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举办第四届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添加时间: 2021-05-17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落地发展,进一步激活创新创业活力,加快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保定国家高新区第四届创新创业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通过举办大赛,增强保定高新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深度融合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储备一批优质创新创业资源,吸引培育发展一批科技成果落户高新区,形成推动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新生力量,助力保定品质生活之城建设。

二、大赛组织

大赛由高新区管委会主办,高新区科技局、招商局、经发局、高新区科技创新超市、创业学院和区内孵化器联盟单位联合承办。为便于工作,承办单位联合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科技局,对大赛的各项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

三、大赛报名方式

本次大赛通过线上报名方式征集项目。

报名入口:登录“保定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超市”网站 http://www.ii-baoding.cn/,点击“保定国家高新区第四届创新创业大赛项目报名”进行报名。报名时,首先进行注册,然后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最后提交资料。(需填写提交的信息见附件1

四、时间及赛程

大赛分为报名、评审、决赛及颁奖三个阶段。初赛和复赛采取审查项目资料方式进行,决赛采取项目现场路演答辩形式进行,项目评审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

报名阶段:(2021515日—630日)

项目可自行登录平台报名,也可由创新超市、创业学院、区内孵化器、众创空间推荐并组织报名,由推荐单位组织报名的项目,需要推荐单位对项目参赛资格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统一组织进行申报,并填写《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提交大赛组委会。

评审阶段(202171日— 731日)

大赛组委会按程序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进行项目评审,根据参赛项目数量及评审情况确定进入决赛的项目名单。大赛组委会对项目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决赛及颁奖阶段(2021930日前)

决赛视情况采取线上或现场路演及答辩的形式,按照评委评分评审出大赛的各奖项,视情况举行颁奖典礼。

五、参赛范围和条件

参赛范围:大赛面向全国的优秀科技创新企业、高校及科研院所。行业涵盖智能制造、新材料、生命健康、电子信息、互联网及移动互联网、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现代服务业和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参赛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依托法人实体,经法人实体同意参赛,且无知识产权以及其它纠纷;

2、项目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有一定的研发投入,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依托的法人实体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社会信誉良好,无任何不良记录;

3、参赛项目需明确申报的产业领域;

4、已经参加高新区前三届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不再参加本届大赛;

5、已在保定国家高新区注册的企业,202091日之前成立的公司不能参赛,202091日之后成立的公司,可以参加本届大赛。

六、奖项设置

1、大赛奖项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奖励资金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其它进入决赛的项目均获入围奖,奖励资金2万元。大赛奖项数量根据项目报名及评审情况确定。

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用以奖励在大赛组织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项目组织单位。

2、入区奖励

按照保定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高区[2020]12号)文件有关精神,进入大赛决赛的项目,按要求入驻高新区孵化器的,可享受20/平方米*月的房屋租金补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米,补贴期限为12个月。

经评审获得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按要求落户保定高新区的,可分别获得30万元—100万元的启动资金补贴。启动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企业的技术研发和前期开办费用。

所有进入决赛的项目落户高新区后,将作为高新区种子科技企业给予重点扶持,优先获得天使投资引导资金、知识产权风险补偿基金、科技担保基金等政策支持;符合条件后优先申报科技项目、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七、参赛须知

1、参赛项目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或集体原创,若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涉及的纠纷由参赛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大赛组委会有权收回其奖项、证书等。

2、参赛和评审的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华北电力大学科技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素敏  联系电话:0312-3370051